所屬欄目:車輛論文 發布日期:2021-09-25 10:08 熱度:
在交通事故中對碰撞的車輛進行痕跡檢測以及分析是解決交通肇事案件的重要方法,也是還原事故過程的基礎,在解決交通肇事案件過程中不能一味的聽取雙方的供詞,要以實際痕跡為基礎,通過對事故現場及事故車輛的痕跡進行分析和檢測得到有效的證據。從客觀角度出發有效解決交通肇事案件。
一、交通事故中車輛碰撞痕跡檢驗的特點
在鑒定人員對交通事故車輛進行痕跡檢測時,往往每一起交通事故案件都有很大的復雜性,工作人員對現場的痕跡進行取證時,會有很多不確定的因素導致取證過程非常困難,取證不充分導致后期分析環節不暢從而導致交通事故處理部門不能有效的根據檢驗分析報告處理交通肇事案件。在對交通事故中事故車輛進行現場取證時主要的困難有以下幾個方面:第一,在案發現場不僅有駐留的行人,也會有一些來來往往的車輛會對現場造成一定的破壞,而這些對現場的破壞會極大影響案發現場的物證采集工作,給檢驗人員在對當下的事故現場進行痕跡檢測時帶來很大的困難。第二,一些情節嚴重的肇事司機在車輛碰撞之后會選擇開車逃逸,這些肇事司機時常存有僥幸心理以為可以避免法律的追究。司機開車逃逸之后,對趕到現場對交通事故地點進行痕跡檢測的交通部門來說,由于碰撞痕跡的采樣不夠充分,導致檢測人員不能有效的確認哪些痕跡是碰撞的過程中留下的,哪些痕跡是以前就存在的。當碰撞痕跡不能進行有效的排除也會導致交通部門不能很好的處理交通肇事案件。另外對碰撞車輛進行痕跡檢驗時也有許多難點:比如當發生交通事故車輛碰撞后,天氣環境以及人員因素都會或多或少對取證產生一定的干擾。而外界因素也會導致對車輛碰撞進行痕跡檢驗過程中會有一些檢驗的數據比較模糊不準確,而這些不準確的數據也會導致在進行處理交通肇事案件的過程中,案件難度進一步增大。當對案發現場進行取證時,環境因素包括路面的性質、平整度都會對取證工作產生影響,使得許多證據不夠充分完整,導致交通部門難以處理交通肇事案。例如事故發生時為雨天,碰撞車輛受到天氣因素影響,會使碰撞痕跡受到雨水沖刷,轉移物剝落甚至完全滅失無法檢驗,導致事故現場的部分痕跡或物證出現丟失,為整個取證過程添加了更多的難點。另外在發生交通事故之后,需要保護現場的痕跡不被破壞,但是在實際的交通事故中來往行人會對一些采樣的痕跡產生破壞。另外,駕駛人員及醫務人員的出現也會使得現場痕跡發生改變,從而不利于取證工作的開展。再者,交通事故案件對時間有一定的限制。在一起交通事故中,對碰撞的車輛進行痕跡檢驗時因為要及時解決交通堵塞帶來的困擾,因此需要對碰撞的車輛進行痕跡檢測時一定要迅速,而急促的現場碰撞痕跡檢驗也會導致痕跡檢驗過程中會忽略一些重要的細節。當需要進行再次取證時,因為時間的原因以及來來往往的車輛對案發現場的破壞,從而導致很多痕跡已經消失,使得車輛碰撞檢測難度大幅度增加。另外在交通事故發生之后,交警部門需要對部分目擊證人進行做口供記錄,對部分目擊證人進行錄口供的過程中,因為很多其他外界因素的干擾或者影響,目擊證人掩蓋案發過程的真實情況,導致交警部門不能準確的處理交通事故案件。
二、交通事故車輛碰撞痕跡檢驗步驟
(一)檢驗前準備工作
當發生一起交通事故后,對已經要準備進行痕跡檢驗的現場,檢測人員要了解整個案情的經過。從事故的發生的時間、發生的地點、事故發生的過程以及周圍的目擊證人口供,當事人的陳述,受害人傷情或尸體的損傷情況等都需要進行嚴格的記錄。從而使檢驗人員更詳細的了解事故發生時的整個過程。
(二)檢驗事故車輛碰撞痕跡
對事故車輛進行檢驗,主要尋找和發現事故車輛的車體痕跡及附著物。在對車輛碰撞痕跡進行檢驗過程中,主要是對車體痕跡的形態、顏色、方向、位置、鮮明程度等進行數據的搜集并記錄。通過對現場的所有痕跡進行搜集記錄之后就要對這些痕跡進行分析。從痕跡的種類及形成條件進行入手,找出可對比的痕跡。最后通過對比排除與本次交通事故無關的痕跡,在痕跡對比的過程中還要對外界因素進行考量,從而更有效的找到車輛此次碰撞的痕跡。
(三)檢驗肇事嫌疑車輛碰撞痕跡
對肇事嫌疑車輛的車體進行痕跡檢測時,要明確車輛上的痕跡是否是此次碰撞過程中產生的,找到當下碰撞過程中產生的痕跡并對這些痕跡進行檢測,若找到的碰撞痕跡與事故車上的痕跡一致時,就要對該痕跡再次進行細致的檢測,并尋找該碰撞痕跡中是否攜帶微量物,如果存在微量物,將該痕跡中的微量物提取出來。
三、交通事故車輛碰撞痕跡檢驗的方法
(一)測量法
測量法主要是通過借用測量工具對事故現場的車輛及可疑車輛車體的痕跡及痕跡之間的關聯進行測量。在進行具體的檢測過程中需要借助一定的檢測工具進行檢測。采用測量法進行測量時一般主要是對車輛的外廓尺寸、車體劃痕尺寸及高度、寬度等進行測量。將測量出的數據內容進行有效的分析和對比,在對比時主要是將這些有效的信息和可疑車輛的車體痕跡特征和事故車輛的車體痕跡進行有效的對比檢測。在進行測量的過程中也要對外部的環境因素進行考量,車輛的事故痕跡容易受到天氣、車輛位置和車身各個部位的影響,因此在進行測量的過程中需要將這些外在因素進行綜合的考量[1]。
(二)比對法
采用對比法對事故車輛碰撞痕跡與可疑車輛主體在相應位置的關系進行確認,將二者擺放在同一位置,盡可能的還原事故瞬間二者空間位置關系,主要此處萬不可使二者接觸,以免產生新的不屬于事故中產生的痕跡,或導致事故中產生的痕跡滅失。比對法可清晰的辨識兩車碰撞痕跡高度、痕跡區域面積及痕跡形成機理是否能一一對應。比對法最突出的效果便是可以直觀的辨識出兩車體痕跡是否屬于一對痕跡對,將檢驗的痕跡高度、痕跡形成方向、痕跡區域大小直觀的體現出來。
(三)重疊法
在痕跡檢測中,車輛碰撞分離痕跡的檢驗一般采用重疊法。采用重疊法可以將車輛碰撞分離物斷面的線條與車體嫌疑原體斷面的線條進行有效的銜接,之后對兩者進行對比找到兩者的共同點和不同點。在采用重疊法進行痕跡的檢測過程中,車輛事故人員需要借助顯微鏡將車輛分離的斷面和車體嫌疑原體斷面的線條進行觀察,將兩者的共同點通過一定的技術手法進行有效的銜接和觀察。將兩者進行銜接的過程中也需要有一定的注意事項,兩者在進行銜接時要保持一致,尤其是在方向、光照角度、放大倍數方面。另外為了避免在銜接的過程中出現人為的誤差需要將光照方向與段面線條保持直角,光照的亮度對光線的反射程度也有一定的要求,兩者要保持接近可以進一步的減少人為誤差的出現,保證重疊法的準確性,從而快速的通過重疊法找打肇事嫌疑人。
四、痕跡檢驗在交通事故鑒定中的具體應用
(一)輪胎的痕跡
在對整個案發現場進行痕跡檢測中,對輪胎的痕跡進行檢測是痕跡檢測中的重要部分。通過檢測輪胎的痕跡可以有效的判斷肇事司機的車型以及逃逸方向。并且對輪胎進行痕跡檢測過程中,通過判斷輪胎的受損情況以及輪胎的痕跡與現場痕跡進行比對可以更有效的知道車輛碰撞的具體位置。在一起交通事故中,事故真正的發生原因有時候可以通過輪胎的爆胎情況和側滑看出。
(二)路面刮擦的痕跡
對路面刮擦痕跡進行檢測分析。路面刮擦痕跡有很多類型。例如有人體與路面形成的痕跡、車輛和路面形成的痕跡等等。通過對這些痕跡進行分析,可以更有效的判斷車輛的碰撞位置以及事故的案發過程。在處理交通事故,判定肇事司機責任時,通過對路面痕跡進行檢測收集到的數據也是最有力的證據。通過對路面痕跡進行檢測可以有效的判斷肇事司機是否有二次事故的出現。在對路面痕跡進行檢測時,第一次碰撞事故出現的痕跡和第二次碰撞出現的痕跡有很大的區別[2]。
(三)車輛及個人痕跡
處理交通肇事案的過程中,對車輛和個人的痕跡進行勘察檢測分析在整個案件過程中也是非常有意義的。通過對車輛的刮痕長度、刮痕深度、車體的破損程度、車體是否攜帶附著物等進行檢測分析可以大致了解車輛的碰撞過程。在對個人傷痕進行檢測分析,并和車體的痕跡進行對照可以有效的判斷車輛和人體進行碰撞的劇烈程度以及碰撞的過程,甚至判斷出事發時行人狀態,或站立行走或蹲踞或倒臥等等。在車輛事發后對事發時駕駛人的認定鑒定過程中,人體痕跡也起到至關重要的作用。
五、總結
綜上所述,交通事故中車輛碰撞痕跡檢驗是一項復雜且繁瑣的工作,對物證進行鑒定的過程中需要檢測人員有較強的專業素質,對現場的事故車輛,肇事嫌疑車輛以及散落在現場的微量物等進行有效的檢驗和排查,更有效的處理交通肇事案件,為打擊交通肇事提供可靠證據。
參考文獻
[1]付勇軍.交通事故中車輛碰撞痕跡檢驗要點[J] .內燃機與配件.2018(14):249-250.
[2]黃師儀。交通事故痕跡檢驗鑒定要點研究[J] .汽車世界。2019(12)-228.
《探討交通事故車輛碰撞痕跡的檢驗與分析》來源:《法制與社會》,作者:祖俊峰
文章標題:探討交通事故車輛碰撞痕跡的檢驗與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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